 
   发布日期:2019-07-14 20:37:27  来源:互联网
发布日期:2019-07-14 20:37:27  来源:互联网 
| 发布单位 | 卫生部卫生部 | 发布文号 | 卫通〔2010〕12号 | 
|---|---|---|---|
| 发布日期 | 2010-04-27 | 生效日期 | 暂无 | 
| 有效性状态 |  | 废止日期 | 暂无 | 
| 备注 | 暂无 | ||
我部于2010年1─3月对标龄满五年的现行卫生标准进行复审。经复审,继续有效的卫生标准81项(附件1),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废止的卫生标准9项(附件2)。
特此通告。
  附件: 1.继续有效的卫生标准目录
 1.继续有效的卫生标准目录
     2.废止的卫生标准目录
 2.废止的卫生标准目录
 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七日